◎石門鄉老梅溪禁漁公告
時間:二○○九年十月一日起,為期三年
範圍:老梅溪上游集水區起至出海口
內容:禁止以任何方式採捕水產動、植物,含垂釣、撈蝦及徒手捕捉等方式,違者 將處以罰鍰。
(資料 來源/石門鄉公所網站)